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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路径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发布日期:2023-09-01

家庭教育是家事,也是国事。当前,家庭教育的发展已进入深水区,面临诸多困境,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突破。为探究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路径,贵州省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从学校教育、信息技术、家庭建设、家庭教育主体四个维度着手,以学校主阵地、移动智能、学习型家庭和父亲参与为切入点,从不同视角提出了家庭教育质量提升的策略和建议。

多措并举提升家庭教育指导能力

漆涛 田敬峰

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是我国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在持续深化教育改革的实践中,家庭教育逐渐从“私人领域”扩展到“公共领域”,国家、社会和学校参与家庭教育通过法律形式得以确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指出“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工作计划”,但在学校教育实践中仍然存在学校家庭教育指导职责不清晰、指导内容不系统、教师指导能力较低等问题,不能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因此,以育人为核心,从学校和家庭的关系出发,完善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体系,提升家庭教育质量刻不容缓。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明晰学校家庭权责边界。家庭和学校要转变教育观念,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明确主体权责范畴。一方面,从当前的社会现实出发,学校在完成校内育人任务的同时,要承担起家庭教育指导的责任;同时,学校也要明确自身能为、可为的部分,不向家庭教育越界并尝试与妇联、社区协同开展指导工作。另一方面,家长应树立主体意识,积极配合学校教育活动并形成自己的育人理念,参与多方协同培养学生。家校双方建立起互利共生、双向互补的共同愿景,形成同心、同行的家校共同体。

通过协同教研搭桥,促进家庭教育指导科学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的建构离不开专业的科学指导。学校可尝试以U-S合作模式(University-School cooperation,即大学和中小学合作的模式)为抓手、以协同教研为方式,逐步建构学校自主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贵州省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以贵州师范大学教育学院为依托,面向全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一方面,高校充分发挥其研究专长,系统指导学校家庭教育活动,开发家庭教育课程,对教师、家长开展培训;同时,高校在师范教育过程中开设家庭教育课程,提升准教师的家庭教育指导水平,并充分调动大学生深入乡村教育实践,全面提升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水平。另一方面,中小学也可依托高校支持,在制度设计、课程开发、科学研究等多方面探索并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

落实多种创新举措,完善学校家庭教育服务体系。在措施层面。第一,学校要办好家长学校。以家长为服务群体,通过个别指导与集体传授等多种方式向家长传授有关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不断更新家长教育理念,提升家长家庭养育能力。第二,学校提供多样化教育资源。贵州省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围绕儿童养育、安全防护、社会交往等主题开发了系列家长课程,各学校可在区域教育资源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提升教师家庭教育课程实施能力,服务本校家长群体。第三,学校应以多样化方式强化家校联系和针对性指导。学校可通过问卷、访谈等多渠道了解家庭状况,开展分层分类指导,灵活运用现代网络技术设备、学校开放日、体验式工作坊等媒介和方式促进家校互动、家长参与。

优化学校教育制度,提升教师家庭教育指导能力。在机制层面,学校应优化相关制度,促进学校、教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首先,要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常态化工作机制,明确学校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合作关系并细化工作方案,同时要规范日常家校联系工作的内容和指导工作的频率。其次,在资源投入方面,学校应设立专项经费支持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开展,并通过评优评奖等方式激励教师参与相关活动,提高指导实效。最后,学校要积极拓展教师学习资源,促进教师参与家庭教育相关培训,提升教师家庭教育指导能力,以最终落实相关指导。

新时代,学校应积极转变育人理念,通过多方参与、多方协同的方式积极优化学校制度,促进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的多样化和实践化,深入家庭教育实践,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提升家庭教育质量。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西部青年项目“指向教育均衡发展的农村教研工作转型研究”(16JJD880024)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贵州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贵州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


移动智能时代信息技术赋能家庭教育

邵征锋 罗红艳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关注,各种家长学校亦层出不穷。就此,国家高度关注、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明确提出对家庭教育的重视,要求充分发挥学校和家庭的共育作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协调一致的育人模式。而随着移动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的普及,“互联网+家庭教育”对改进家庭亲子关系、教学师生关系、家校互动方式皆有助益,打破传统家访、家长会时空限制,信息技术促进家庭教育方式更多元、效果更显著。信息技术下的家庭教育是指科学合理地利用智能时代的信息技术手段,多维度、立体化、智能化地开展家庭教育活动。结合家庭教育的初衷,合理应用信息技术优势,合并信息技术与家庭教育需求,在动态联动中促成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实现家庭教育家校社三位一体,开辟家庭教育新途径。

加强网络信息资源整合,发挥家校双边主体作用。移动互联网时代,智能手机的普及改变了教育时空,家庭教育趋于多元,信息资源愈加丰富,共同影响着家庭教育成效。网络在提供丰富信息资源的同时,也面临信息繁杂、零散、重复、消极等负面影响,对网络信息资源进行整合能有效消解信息误读的困境。过去,家校共育多是教师根据教育目标定期组织家访、家长会等活动,分享相关信息,其成效颇受时空限制。而现在,移动网络打破时空局限,发挥家长和教师的能动性,整合资源,凸显双边优势,以网络形式同频共学,真正做到跨时空有效联动,尤显重要。且因资源来源于家长和教师本身,更具认同感和亲切感,更易被接受,能够更好地发挥家校双边主体作用。

构建网络家庭教育平台,建立家校共育互动模式。网络资源聚合为网络平台和家校沟通提供了多重渠道,便于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家长、家长与家长间的资源共享,搭建互动桥梁,实现家校即时互动,教师和家长还可在网络平台上分享经验、交流心得、了解动态、创新方法等,促进线上线下教育共同发展,及时高效地解决学生学习、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另外,还可利用微信群、QQ群、短视频等网络平台,为家庭教育提供新路径。

建好网络协同共育模式,打造多群体信息共生体系。所谓GHS信息共享体系指政府组织多群体通过网络互动资源,以“价值指导,荣誉引领,信息共享”为关系模式的共生系统,为学生的身心发展提供多元保障。ibet国际集团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明确指出,“办好教育事业,家庭、学校、政府、社会都有责任”。家校共育不仅是家庭和学校之间的事,政府的支持也必不可少,尤其是信息时代,政府在评选“五好家庭”“优秀教师”“三好学生”等荣誉时可统筹开展,形成家校同育氛围,同时协调各方关系,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推介优秀事迹。此外,政府可统筹广播电视台、地区网络平台对优秀对象进行全方位宣传,营造GHS信息共享体系,构建网络协同共育体系。

发挥教师和家长示范作用,强化榜样引领之效。以往家庭教育视角多集中在教师和家长间,较少关注教师与教师、家长与家长间家校共育成效。但事实上还是身边的例子最易被接受,因此教师的案例可作为教师家庭教育的示范,家长的案例可作为家长家庭教育的典范。信息技术的发展为教师和家长的示范提供可能,使家校共育的案例更具可操作性。每位教师和家长都有其优势和不足,信息技术可通过多视角呈现家庭教育过程,尤其是智能手机可以随时随地记录过程,开创新的家校共育模式,带动所有教师和家长参与其中;案例的提供者和学习者通过角色互换促进了彼此理解。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短视频对青少年价值观的影响及应对策略研究”(20YJC880078)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贵州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贵州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


学习型乡村家庭助力乡村振兴

吴陈兵 孙婧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学习型乡村家庭建设作为推进全民终身学习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乡村家庭教育振兴的重要内容。学习型乡村家庭建设是以终身教育思想为指导,通过乡村家庭全体成员持续的自我导向性学习、互动学习及共享学习成果,提高乡村家庭成员的综合素质和家庭的生活质量,实现乡村家庭与社区、社会和自然和谐共生的一种新型家庭形态。构建学习型乡村家庭,提升乡村家庭知识水平、加强乡村家庭育人能力、增强乡村家庭文明程度以及生态意识,有助于促进乡村家庭农业科学技术发展,提升乡村家庭人口素质,最终推动乡村家庭教育振兴。

建立学习型乡村家庭农业教育基地,提升乡村家庭农业知识与技能。根据学习型家庭的内涵,我们可以得知学习型家庭中,家庭成员们有一个共同愿景,即为个体及家庭的生存发展而学习,以提高家庭生活质量和成员的全面素质,从而增强家庭的竞争力。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构建学习型乡村家庭,首先,需要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家懂管理、善经营、乐奉献等特点,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商(协)会等,结合乡村不同家庭生产经营特点,利用乡村家庭农业技术培训基地,培训乡村家庭农业种植、养殖以及特色农产品加工等农业生产与销售的专业技术,提升乡村家庭农业知识与技能。其次,要充分利用高校、科研院所的帮扶,通过乡村家庭农业技术培训基地,培训乡村家庭的庭院特色种植、庭院特色养殖、庭院特色手工、庭院特色休闲旅游以及庭院生产生活服务等相关的知识与技能,提升乡村家庭农业经营与管理能力。

打造学习型乡村家庭教育中心,增强乡村家庭育人能力。学习是建设学习型乡村家庭的核心。学习型乡村家庭建设以实现乡村家庭成员终身学习为目标,强调乡村家庭成员共同学习、相互学习、自我改变、自我完善以及共同成长,以增强乡村家庭的育人能力。学习型乡村家庭建设需要以“家庭教育中心”为抓手。一方面,乡村学校可以通过乡村家庭教育中心开展家庭读书会、家庭读书节、家庭会议、家庭游戏、家庭联谊以及“家庭玩伴团”等实践活动,提高乡村家庭教育能力。另一方面,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可以通过乡村家庭教育中心对乡村家庭开展系统化、专业化、科学化的育人指导,从而不断丰富乡村家庭的育人知识,提升乡村家庭的育人能力,进而实现乡村家庭教育振兴。

开展学习型乡村家庭主题教育活动,推动乡村家庭精神文明建设。有学者指出,学习型家庭包括两大要素:学习的家庭和家庭的学习。学习的家庭是指能够催化及有助于学习的家庭文化,家庭的学习则是指家庭的学习活动。学习型乡村家庭建设既要形成一种家庭文化,也要推动家庭形成一种精神文明。一方面,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开展学习型乡村家庭教育主题活动,学习相关文化知识,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古德古训、家庭教育、公民道德、卫生保健、名人名言、文化艺术、生活小窍门等,促进乡村家庭精神文明和乡村文化的振兴。另一方面,乡村家庭可以通过家庭教育主题活动,学习乡村优秀的思想文化,比如学习乡村艰苦奋斗的民间故事、乡村红色文化等,提升乡村家庭的精神文明水平,实现乡村家庭教育的不断发展。

谋求学习型乡村家庭在地化教育,提高乡村家庭生态文明意识。学习型家庭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责任感与爱。保护环境是每个乡村家庭的重要责任,为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学习型乡村家庭应依托在地化教育提升乡村家庭生态文明意识。其一,开展学习型乡村家庭在地化教育需要家庭践行生态理念,家庭成员要热爱乡土、热爱自然,强调家庭愉悦的情境和家庭生态伦理观,从而提升家庭成员的生态文明意识。其二,学习型乡村家庭在地化教育需要学习家庭生态制度,强化家庭生态制度建设,实现“家庭绿色发展”。其三,谋求学习型乡村家庭在地化教育需开展生态实践活动,以家庭在地化生态实践活动为主体,树立“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发展观,推动乡村家庭绿色发展,着力提升乡村家庭的生态文明素质,实现乡村生态美、百姓富的统一。

(作者系贵州师范大学教育学院讲师;贵州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


父亲参与促进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

杨润东 孙鑫

家庭教育关系国之大计,功在父母,利在子孙。《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指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父母是家庭教育的责任双主体,任一角色的缺失都可能使孩子发展受到影响。由于传统中国家庭“男主外、女主内”的分工、传统父亲角色的职能固化、父亲在家庭教育中的自我认知不当、知识和方法欠缺、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等多重原因,中国家庭教育普遍存在父亲参与缺失的问题。一方面,父亲参与的缺位使得母亲在家庭教育中承担过多责任,付出过多的时间和精力,不利于女性的整体发展,也可能使其子女在人格、社会化、情感等诸多方面的成长与发展受到影响。另一方面,也使得父亲在家庭教育中的地位式微,降低了父亲在亲子关系、家庭关系中获得情感需要的可能。家庭教育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父亲的积极参与。

健全父亲参与的法律法规,规定父亲参与的权利与义务。第四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的数据显示:妇女每日照料家庭成员和做饭、清洁、日常采购等家务劳动时间为154分钟,约为男性的2倍;0—17岁孩子的日常生活照料、辅导作业和接送主要由母亲承担的分别占76.1%、67.5%和63.6%。

可见,父亲参与家庭事务及家庭教育的时间远远少于母亲。家庭教育离不开父母的共同参与,父亲参与既是父亲在家中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其应该享有的权利。可是,关于父亲参与家庭教育的权利、责任、义务等,国内并无专门的法律法规进行规定,而是主要散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常常与母亲的权利和义务并提,并且对父亲参与的要求比较模糊,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对未成年人承担监护职责。”其中并没有区别或单独说明父亲和母亲各自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致使在当下的家庭环境和条件下,大多数家庭中父亲的责任和义务被转嫁到母亲身上。鉴于当下父亲参与程度和质量都普遍低下的状况,一方面,亟须制定父亲参与家庭事务的专门法规,另一方面,需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家庭教育指导纲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本中补充父亲参与家庭教育的相关条款和要求。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本中,应明确规定父亲参与的权利、地位、时间、内容、方式等具体要求,如规定父亲每周或每月参与家庭教育的时间、父亲每周或每月陪伴孩子或与孩子沟通交流的时间、父亲应积极参与家校(园)合作,除此之外,还应出台并落实父亲的陪产假、育婴假和护理假。

营造和谐美好的家庭教育生态,形成父亲参与的社会风气。父亲参与家庭教育与整个社会的家庭观念、行动,以及大众对家庭教育的认知、价值观、模式、习惯等息息相关。父亲更好地参与家庭教育,离不开一个好的家庭生态构建。首先,要打破传统“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观和家庭分工。父亲应回归家庭教育的教育者角色,同母亲平等享有家庭教育的权利,一起承担家庭教育的义务与责任。要让父母参与教育得到社会的肯定、认可、鼓励。其次,要建设和谐家庭。家庭和谐是父亲参与家庭教育的重要依托,主要包括夫妻关系和亲子关系的和谐。前者需要重点处理父亲参与和母亲参与的关系,后者要重点关注父亲参与教育和孩子受教的关系。将夫妻在家庭教育上的关系建设作为夫妻关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将父亲与子女在教与学上的关系作为亲子关系关注的话题,并反过来以美好的夫妻关系和亲子关系促进和谐的家庭教育关系,从而营造和谐美好的家庭教育生态。最后,整个社会应提升父亲在家庭教育中的地位,提高父亲在家庭教育具体实践中的话语权、行动能力、效果和作用。为达成以上目的,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一是国家与社会应广泛宣传父亲在家庭教育中的地位、价值、作用,宣传父亲参与家庭教育的知识和方法、父母共同参与家庭教育的意义等。二是家庭、社区和学校(幼儿园)协同合作,支持父亲参与,如社区、学校(幼儿园)提供父亲参与相关培训与活动的场所,在家长学校、社区教育中开设父亲参与的相关课程,组织全班学生的父亲参与专门活动。三是抓住父亲节、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等宣传时机,在农村、社区、学校、幼儿园、网络平台等对父亲参与家庭教育进行广泛宣传。四是建立父亲参与家庭教育的示范社区、示范学校(幼儿园)、示范家庭、榜样父亲等,政府颁发荣誉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普及父亲参与家庭教育的知识与方法,提升父亲参与的能力。当前,家庭教育是我国教育的短板,父亲参与家庭教育更是短板中的弱点,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大多数父亲缺乏参与家庭教育的知识与方法,因此参与家庭教育的质量与效果不佳。为改变这种现状,国家和社会亟须普及父亲参与家庭教育的知识与方法。在普及的过程中,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一是充分利用学校、社区、村委会等平台,开设家长学校,并专门开发或构建父亲参与的课程,课程应覆盖各个年龄段的儿童、各种家庭、各类主题。二是送教入家,政府、社区、学校、幼儿园要定期入家与父亲交流沟通,采集父亲参与家庭教育中遇到的常见问题,并将一些具体的家庭教育基本知识与方法传授给家长。三是建立一支专业的家庭教育队伍,形成国家—地方—社区(村)三级教师队伍,覆盖到每个社区和村落,这一队伍可包括大中小学和幼儿园老师、从事家庭教育的相关工作人员,还可聘请模范家庭中的模范父亲作为兼职讲师。四是建立父亲参与家庭教育的政府工作小组、公益组织、志愿者队伍等,壮大普及父亲参与家庭教育的知识与方法的力量。五是充分利用抖音、快手、微信等网络平台,开发并应用多样的课程模式,以人们喜闻乐见、方便快捷的方式,扩大宣传和普及的范围,提高教育的效果。此外,应重点关注对偏远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单亲家庭、留守儿童家庭中父亲的家庭教育知识与方法的宣传和普及。

构建父亲参与家庭教育的监督与评价体系,保障和激励父亲参与。首先,应建立一套从国家到地方的父亲参与家庭教育的监督机制。各地设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将父亲参与的相关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方案中,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和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形成具体的工作机制,使得家庭教育相关工作可以顺利开展并具体落实。各地还可设置专门的督导小组和督导员,对父亲参与工作进行常规督察。其次,建立父亲参与家庭教育的评价体系,倒逼父亲提高对相关工作的参与度并不断进步。一是定期对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父亲参与工作进行评价,既要包括常规的年度和阶段性的结果评价、日常工作的过程性评价,还要包括对工作效果和过程的量化评价和质量评价。对工作不力的给予追责和批评,对工作优秀的给予相应的表彰或奖励。二是对家庭和父亲进行评价。发现那些侵害儿童或妇女相关权益、对其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的父亲,如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应给予及时处理,如有角色缺位、责任缺失的,应对其进行劝导和说明。对于做得很好的家庭和父亲,应给予一定的荣誉和奖赏。三是对家庭中母亲、孩子及其他家庭成员的评价。通过对父亲参与家庭教育的相关者进行评价,将其作为父亲参与的评价指标,既可以直接了解父亲参与对家庭、夫妻关系、儿童发展带来哪些影响,还可以间接从“第三视角”得知他们对父亲参与家庭教育的评价。

(本文系贵州省省级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基于成果导向的师范生创新能力培养模式研究”(2022055)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贵州师范大学教育学院讲师;贵州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